尊敬的客户、合作伙伴: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援企业稳就业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及有关国家、省文件,现将2022年6月社会保险费政策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继续按0.5%执行,本市户籍个人缴费费率按0.5%执行,非本市户籍个人不缴费。
(二)、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
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缴纳部分由0.5%下调至0.3%。本市户籍个人缴费费率按0.5%执行,非本市户籍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的下限按2030执行。
(三)、其他事项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政策保持不变。
2、外来管理技术人员参照本市户籍企业职工缴费规定。
3、本通知执行期间,如遇各级政府部门公布新的社会保险缴费或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再另行通知。
琪渡人资
2022年6月1日
附一:厦门市2022年6月社会保险费费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