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合作伙伴: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厦公积金函[2022]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880元,下限为2030元。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一致,均为5%。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1、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上限为2888元,下限为204元。
(四)、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应在7月份汇缴前完成。
琪渡人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