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支持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今年在贷款方面加大了支持力度。
一是降低贷款门槛。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中的申请贷款时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6个月,有利于让更多的缴存人具备申请贷款资格。
二是提高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及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中的流动性调节系数阶段性上浮至1.2,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之前的120万元,上浮至144万元,单笔可贷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0%,有利于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住房购买能力,减轻其还款压力。
三是调整贷款首付款比例。对照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相应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5%。
四是优化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政策。包括扩大多子女家庭支持范围,支持对象由购买首套自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调整为所有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增加多子女家庭额度支持,由原来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有利于提升多子女家庭置换改善住房的购买力、降低还款压力。
五是常态化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由阶段性政策调整为常态化政策,即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