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开户补贴和缴存补贴。首次开户并完成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获得200元开户补贴,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获得300元缴存补贴。但是,每人只能获得一次开户和缴存补贴。
2023年(含)以后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留厦补贴1000元;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可再增加留厦补贴500元。每人累计可获得留厦补贴不超过1500元。高校应届毕业生属灵活就业人员的,可同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及缴存补贴政策。
上述政策自2024年6月1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补贴金额均自动计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