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即日起可联系我司客户经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缴存基数:上限为30770元,下限为2030元。
(二)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及个人比例为5%。
(三)月缴存额:上限为3078元,下限为204元,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
(四)调整时间:7月1日至7月24日。
本通知执行期间,如遇各级政府部门公布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政策,再另行通知。
附件: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