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户口;
2.引进时具有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3.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4.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时效性:留学人员应在人事关系(2019年6月18日后按留学人员工作证)办理日期起算一年内向厦门人才提交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如需代办请联系:18959678169(微信同号)